微信公众平台2013.08.05更新说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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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次数:868 更新时间:2013年08月05日16:25:28 打印此页 关闭

微信公众平台2013.08.05更新说明

1. 运营主体为组织,可选择成为服务号或者订阅号。

运营主体为组织,可在新注册的时候选择成为服务号或者订阅号。之前注册的公众号,默认为订阅号,可升级为服务号。

2. 服务号可以申请自定义菜单。

3. 使用QQ登录的公众号,可以升级为邮箱登录。

4. 使用邮箱登录的公众号,可以修改登录邮箱。

5. 编辑图文消息可选填作者。

6. 群发消息可以同步到腾讯微博。

微信团队
2013年08月0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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